田妃占六甲
丁丑十月癸丑日辛酉时,大司礼讳化淳曹公奉上传令灵台牌子太监陈国用占东宫田妃六甲:
亥子丑寅常朱常朱鬼未常
戌卯未丑未丑鬼丑朱
酉辰癸未丑未鬼未常
申未午巳元首返吟
断曰:此男子之祥也,然生而难育,应在卯年。
盖因纯阴返阳,支上神与支相比,故生男必矣。
然而,卯年不育者何也?胎神受克,无,此必追魂之魔;卯为东宫子宿,受酉将阴杀冲克,是以知其卯年不育。
未几,田妃生第六子,卯年命殒。
此案称丁丑年十月癸丑日辛酉时,为崇祯十年(公元1637年)十月十九癸丑日酉时。
祟被皇帝共有七个皇子。中宫周后生太子慈烺和皇二子,皇三子,东宫田贵妃生皇四子、皇五子、皇六子和皇七子。田妃生的皇子只有皇四子长大成人,其他皆天折了。
本案是太监陈国用奉命为田妃生皇六子索占。
三传未丑未和四课八神皆为阴神,阴极阳生,这是断定田妃将生男孩的依据之一。
《六壬指南·会纂》云:"纯阳之课多生女,课传阴极复生男。"三传、四课皆为阴神,由此断定所生为男孩,这是符合《会纂》所述原则的。
日支为丑,其上神为未,未与丑相比,这也是断定田妃必将生男孩的又一依据。
六壬式所说二者相比,则有二义:以阴阳属性而论,阳与阳为比,阴与阴为比;以五行属性而论,水与水、火与火、木与木、金与金、土与土两两相比,不同五行属性则不为比。
《会纂》云:"男女须观日上神,刚干阳比是男身。若还阴比知为女,不比阴阳两处寻。"这是说以日干是否与其上神相比来判断生男生女。阳干与其上神相比为男,阴干与其上神相比为女。而此案以日支是否与其上神相比以作出判断,这显然与《会纂》所述原则不符。此案与《会纂》同出自陈公献一人之手,此案断法大概是作者的灵活运用吧。
日干胎神在午(水胎在午),时令在冬十月,午火无炁,并且午上为于,子水克午火,因胎神受克无炁,"此必追魂之魔",断定田纪所生之子难以养育成人。
田妃为东宫,东宫为卯地。此课天盘卯加酉,卯酉相冲,酉金克卯木,从而断定田妃所生之儿应在卯年为厄运之期。
《明史,诸王传》:"悼怀王,壮烈帝(即祟帧皇帝)第六子,生二岁殇。"皇六子丑年生,卯年死,活了二岁。筮案与史料相符。
这则筮案;还有些问题应加以讨论:
一、田妃为东宫,因卯位为东方,即定卯为东官子宿,天盘卯加临地盘酉宫,酉冲卯,而且酉金克卯木,由此断定田纪所生皇六子"卯年不育"。若占中宫周皇后六甲,也逢此卦,不知中宫于宿该如何定?这样的问题,六壬典籍中未有论述,这属于陈氏的个人发挥。
二、这一筮案,卦体返吟,返吟为反复呻吟之卦,并且四课只有二课,封体不备,亦为不吉。三传未丑未皆为日干之鬼,四课八神除日干癸水外,其余皆为阴土,贼克日干。六壬式以日干为人,田妃已被众鬼包围,一派凶象。田妃虽于崇祯十三年(公元1640年)八月又生了皇七子,但田妃所生皇五子、六子、七子均先后天伤,田妃本人虽一直得宠,终因伤子心痛,也于崇祯十五年(公元1642年)七月死去了。田妃之死距本案仅四年零九个月。本筮案所现卦象一派阴凶之兆,这是否也预示了田纪的厄运呢?原筮案未涉及到这一问题。但是,我们联系历史事实,也应对此加以注意。
三、本案所述时间为丁丑十月癸丑日酉时,为崇祯十年(公元1637年)十月十九日,该月初六庚子日小雪,此筮已是小雪后第十三天,应用寅将,而不应再用卯将。若用错月将,课传吉凶无凭。这个问题只得存疑待考。
